沙湾市:巡回法庭进乡村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文摘   2024-11-17 19:05   新疆  






“谢谢法官,在我们村里审理这起案件,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还让我们大家一起学了法!”近日,沙湾市老沙湾镇某村负责人向沙湾市人民法院法官感谢道。


今年2月20日,在一次该村集体组织的活动中,村民周某某散场时不慎摔倒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产生医疗费等共计162609.9元。
事后,周某某认为,自己是因参加村里组织的活动受的伤,活动组织者应支付医疗费等费用。对此,活动组织者表示很委屈,周某某自己不小心摔倒,让他们负责医药费不合理。
双方各不相让。于是,10月时,周某某将活动的6名组织者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发现该案案情并不复杂,但若处理不好,不仅影响到周某某,还会影响村里今后开展各项工作
为更好地审理该案,沙湾市人民法院老沙湾镇人民法庭法官决定把法庭“搬”到村里,并邀请村队20名“法律明白人”和专职人民调解员旁听。
开庭过程中,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主持庭审,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引导原被告紧紧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
随着庭审活动的进行,各方当事人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解开了“疙瘩”,该案最终以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调解协议约定,6名活动组织者每人向周某某赔偿13619.98元。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旁听庭审活动是“面对面”的以案释法,增强了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也提醒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多想一步、多想一点,尽量避免产生纠纷。



来源:新疆法治报

编辑:杨紫羽 姚静文

编审:任生学

终审:汪   莹

沙湾零距离
为各族群众提供新闻、社教、广告等全媒体节目服务。承担各类节目的采访、编辑、制作工作(相关社会服务),开展媒体加政务,媒体加商务等相关服务业务。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5120210041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