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
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云文旅联发〔2024〕2号)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开展了云南省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评审认定工作。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初评出云南省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80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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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云南省第二批省级非遗工坊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