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酒驾倡议书

民生   2025-01-26 20:36   广西  


广大交通参与者:

大家好!近年来,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酒驾醉驾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极不负责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对生命的漠视与亵渎。在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酒后开车,最终酿成悲剧。拒绝酒驾是我们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在此,上思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承担起一名公民应尽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时刻清醒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后果,做到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绝酒驾践于行。

二、做拒绝酒驾的劝导者。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争做拒绝酒驾的劝导者,时时处处提醒家人、同事、朋友,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主动规劝同餐人员酒后不驾车。发现家人、同事、朋友存在酒驾醉驾苗头倾向时,要及时提醒、劝导、阻止,如遇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三、党员干部要作表率者。“越规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对酒驾醉驾心存敬畏,充分发挥党员、公职人员带头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观念,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保持自律,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让拒绝酒驾成为我们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上思县道路交通安全
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1月26日

来源| 上思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编辑| 欧喜芬

校对| 何俊飞

审核| 黄宝思

监制| 韦世仙

出品| 上思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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