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实施!
11月1日
福州不少电动自行车门店
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已陆续返厂
部分商家已着手销售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1日,海都记者在福州城区走访了多家电动车店铺,得知这些店铺中的旧国标电动车已陆续返厂,而部分店铺已着手销售新国标电动车。
在一些电动车店内,部分电动车已贴上了“返厂”标签。门店相关负责人表示,旧国标电动车已禁止销售,店内所有旧国标电动车将陆续返回厂家,同时新国标电动车也正在运送途中。
与此同时,个别门店已开始销售新国标电动车。在店员展示的新旧电动车合格证上,记者看到包括充电方式、充电器编码等多项内容已发生变更。
针对电动自行车报牌的规则,多家品牌门店的负责人透露,凡在10月31日前购买并获得购车发票的电动自行车,市民仍可正常申请报牌。而11月1日以后购买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都无法报牌。
对此,记者也咨询了交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按照新规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目前暂时没有期限限制。”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以下这几个要求:
1.车速最高不能超过每小时25千米;
2.整车的重量包含电瓶在内不能超过55千克;
3.电动车的电机功率方面不能超过400瓦;
4.电动车的电瓶标定的电压小于等于48伏;
5.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有脚踏骑行功能,也就是必须要有脚蹬子;
6.电动自行车必须经过3C认证。
来源: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