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不褪色的“临时干部"——记石楼县小蒜镇调解员李光春
政务
2024-10-14 23:03
山西
68岁的李光春同志到目前为止已经当了整整50年临时工,仍然以月薪1000多元的收入承担着人民调解的工作职责,在小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上,任劳任怨,真诚投入,成功调解了2000多例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先后荣获全省先进人民调解能手、最美石楼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工作者、山西省二级人民调解员、山西省村(居)优秀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2019年7月石楼县司法局挂牌老李调解工作室。 大家讲起李光春,都说“李光春是坚守50年的‘临时干部’,太不容易了。” 李光春,身体瘦小,身着淡蓝色司法调解员短袖制服,其貌不扬但流露出几分坚定刚毅。从18岁参加工作到现在68岁,他以“临时干部”身份在干部岗位上坚守了50年。用他自己的话说“身为党员,为群众服务就是自己的本职工作,老百姓利益无小事,老百姓的事就是我的事”。50年在李光春的话语中似乎非常轻松,但每个人都非常清楚,走过50年的岁月是何等的不易。不管在哪个岗位工作,他都兢兢业业,不计个人名利,曾与他一起工作过的同事有些已转正,而他至今仍是一名“临时干部”,每当有人问他为什么如此坚守时,他一笑置之,只是更加默默无闻地埋头苦干。 1985年石楼县司法局聘任他为小蒜镇司法所所长,为了提高司法调解的效率和水平,他从微薄的工资收入中挤出钱购买法律书籍,及时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还利用互联网学习,并积极参加省、市、县各级举办的调解员业务素能培训,全面提高自己法律素养及调解水平。
《民法典》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标志成果,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李光春认真做好宣讲功课,将枯燥复杂的数据和法条,结合周围发生的真实案例,转变成一句句通俗易懂的乡音俗语,一户户地走进小蒜9个行政村数百余户老百姓的家中,让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老百姓的法典,有效提高了群众法律素养。 矛盾事件比较频繁,只有细致耐心的调解,才有可能从根本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50年来,不计报酬,任劳任怨,成功调解了2000多例案件,为全镇的和谐稳定贡献巨大力量,获得领导及群众的高度认可。
小蒜村委西峪村有一起土地纠纷,可能升级成为群体性上访事件。“老李”利用中午和晚上的农闲时间,连轴转了两天,依靠自己多年扎根小蒜打造的专业口碑和个人信誉,以案释法,耐心说服教育,稳定了当事人的情绪。再通过召开会议,调查取证,依据法律公开、公正、公平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潜在的社会稳定隐患。 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深层次的变革,人民调解的范围也逐渐从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向债权债务、宅基地、征地拆迁安置、土地流转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扩展,李光春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实际,贴心服务,将“法理情”有机统一,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在基层,化解在初萌。 此外,针对群众对于免费法律服务知晓率不高等问题,老李主动设计法律服务承诺公示牌,并在乡政府及各村委醒目位置张贴,确保群众有法律需求、人民调解需求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帮助,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拉近了与老百姓之间的距离,为小蒜镇及全县平安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