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们 第十六期“局长坐诊接诉”邀您来参与!

时事   2024-12-19 16:23   云南  

昆明市“局长坐诊接诉”活动已于9月正式“开诊”,每周四(遇节假日顺延)定期安排一位局长“坐诊”。第十六期(2024年最后一期)由昆明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波“坐诊”,受理在昆企业有关内外贸易、对外开放、流通秩序、跨境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诚邀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客观真实反映诉求。




“接诊”部门

昆明市商务局



“坐诊”时间:

12月26日(星期四)

9:30—11:30;14:00—16:00



“坐诊”地点:

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专区”—“营商环境会客厅”(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一楼)。



“挂号”时间:

12月19日9:00—12月24日17:00



“挂号”方式:

请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明白办”——“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专区进行预约“挂号”。



“接诊”范围:

(一)企业有关全市内外贸易、对外开放、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咨询和意见建议;

(二)企业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

(三)企业在内外贸易、服务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电子商务、商业布局、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口岸发展、会展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

(四)企业对商品流通、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生活必需品市场、成品油流通等行业监管方面存在困难问题;

(五)企业在进出口公平贸易、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困难问题;

(六)外商投资企业在对外经济合作中的困难问题;

(七)企业对执行口岸政策规定、口岸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

(八)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的困难问题。



不予受理范围:

(一)投诉事项的内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二)没有明确投诉对象和具体的事实、理由与请求;

(三)属于经营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问题;

(四)已进入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办理程序的投诉举报事项,包括已立案、尚未结案或已作出处理决定的;涉及信访、纪检监察等非政务服务范围的;

(五)企业已就投诉事项向其他政府投诉平台反映且已受理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受理;

(六)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问题。


来源: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编辑:范志强
校对:艾建林
审核:姚丹苹
终审:陈明亮

昆明发布
昆明党务政务信息公众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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