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革命军事馆征集文物史料公告
江西革命军事馆作为省级综合性军事历史类场馆,是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主阵地,建成后将免费向社会开放,诚盼社会各单位和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军事文物史料(藏品、实物)或提供相关线索。
重点征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反映江西省内国防建设事业的重大历史事件、武装斗争、战役战斗、英模人物等文物史料,以及从古代至近现代能够体现江西军事历史文化、军事思想和兵要地志等文物史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江西革命军事馆文物史料征集工作以无偿捐赠、复制仿制、委托代管和有偿征集等方式展开。
鼓励集体或个人无偿捐赠,对于无偿捐赠文物的集体和个人,符合本馆馆藏标准且具有一定价值的,颁发捐献证书;捐赠文物一经陈列或出版图录时注明捐赠者信息,名单写入《馆志》和荣誉榜,邀请参加开馆典礼等仪式。捐赠文物史料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可举行捐赠仪式。
对各博物馆、纪念馆、档案馆及社会机构、个人收藏持有的文物史料,根据展陈设计需要在革命军事馆陈列的文物史料,经协商洽谈,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复制仿制。
集体或个人可以将收藏的重要物品寄存到江西革命军事馆委托代管、科学保护,在征得寄存方同意下合理利用、适时展陈。
集体或个人意愿有偿转让其收藏的,根据革命军事馆馆藏和布展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归属于集体或个人所有的文物史料适当予以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国家及军队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为确保征集合法合规、有序有效开展,按如下程序办理:
文物史料持有者可通过人武部联系申报,体积较大、数量较多的可提前预约工作人员上门登记、拍照,并对文物史料的来源、流传经历、背后故事等信息作出简要书面说明。
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拟征集的文物史料进行筛选核验、价值评估、综合评定。经评审不予征集的,原物退还。
根据专家评审小组的评估意见,与文物史料持有者协商确定征集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对征集的文物史料进行登记造册,并附带照片、征集时间、方式和收藏过程、背景说明等详细信息,存档入库保管。
(一)捐赠人应保证文物史料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避免发生任何归属权限和经济纠纷。
(二)捐赠人在提交文物史料时,应注明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必要的信息。
(三)捐赠人应对文物史料的来源、流传经历、背后故事等有清晰了解,并附简要文字说明。
征集活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如资料、实物不便寄送的,专人登门接受捐赠。
地区: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
联系人:周良
联系电话:0797-5793800、18178990608
通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清华大道666号
来源:琴江镇
编辑:邱进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