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宠物饲养人群不断扩大,宠物生病后人们往往寻求当地动物诊疗机构进行治疗,但某些动物诊疗机构为方便省事或攫取利益,将人用药用于动物诊疗,产生极大的用药隐患。2024年4月26日,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接群众来访,太仓市某动物诊所在动物诊疗过程中使用人用药品,且在没有腹腔手术资质的情况下进行腹腔手术。经查,2024年3月24日,该诊所在对宠物狗的动物诊疗过程中进行了胃切手术,收取手术费3500元。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23日,该诊所对该宠物狗使用人用药品注射用美罗培南,收取费用1185.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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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诊所对宠物狗使用注射用美罗培南,是使用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另外,该诊所还对该宠物狗实施了胃切手术,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违反了《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两个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罚款人民币33100元。对动物诊疗时使用人用药,因缺少相关临床实验研究,很难严格遵照药物说明书使用,用量不适当会严重损害宠物身体健康。另外,滥用人用药还会导致动物产生抗药性,使动物疫情的控制难度成倍增加。因此,“人药兽用”危害很大,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另外,由于动物腹腔手术复杂、难度较大,因此《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只有动物医院才能从事相关手术。各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做到合法经营、规范经营;广大宠物爱好者要擦亮双眼,选择正规的动物诊疗机构。《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一)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