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全能力”建设提升法治新闻舆论工作的“时度效”

政务   2024-10-27 22:23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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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着法治中国建设阔步向前。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正在全社会深入人民群众的心田。这一进程,法治新闻舆论工作的贡献不可谓不关键。

法治新闻是新闻报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依托,也是推动法治中国进程的重要一环。从概念上看,法治新闻报道是对于新近发生或发现的具有为受众及时知晓意义的法治信息的传播。简单来讲,只要有法治含量的新闻就是法治新闻。此类新闻的传播能够有效地普及法治知识、引导公众舆论,从而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
显然,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意识的塑造,是一项既具有充分的公共性、又具有显著的紧迫性的舆论工作任务。法治传播的“时度效”直接关系到法治中国建设的“时度效”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时度效是检验新闻舆论工作水平的标尺。不管是主题宣传、典型宣传、成就宣传,还是突发事件报道、热点引导、舆论监督,都要从时度效着力、体现时度效要求”。这里的“时”,既要求法治报道敏锐捕捉时机,也要求法治报道准确反映时代;这里的“度”,既要求法治新闻在专业表达和受众理解之间寻找平衡度,也要求法治新闻在聚焦个案和影响公众之间掌握准确度;这里的“效”,既要求法治宣传一体追求舆论传播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也要求法治宣传能够切实带来法治中国建设进程的高效变革。
在“数字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并驾齐驱的当下,面对“全程化、全员化、全息化、全效化”的媒体融合背景,要提升法治新闻报道质量和水平,就必须更加积极主动顺应时代潮流,深刻领会和把握“时度效”的内涵,以“全程能力、全员能力、全息能力、全效能力”的提升来实现法治新闻舆论工作的“时度效”要求。

一、着力以“全程能力”强化法治新闻舆论工作的公信力,在行动维度提升社会公众对法治新闻宣传的参与度


由于数字时代的融媒体可以借助多种传播载体、平台以及渠道对一个事件的全过程进行零时差、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生产和传播,为社会公众对法治新闻宣传的“全程参与”提供了可能。因此,在行动维度,一是要确保法治新闻宣传的“零时差”。传播学上的“首发效应”强调的是首发信息对公众形成的“第一印象”,容易造成先入为主,再要改变过来就很难。突发的法治事件舆论引导贵在早、贵在快,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先声夺人、赢得主动,确保首发定调。二是要注重法治新闻舆情处置的“全覆盖”。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强化危机应对处置意识,构建内容融合、外部协同的舆情应对机制,通过提升对涉法舆情的回应度,及时有效维护法治新闻舆论的公信力。


二、着力以“全员能力”强化法治新闻舆论工作的引导力,在主体维度提升社会公众对法治宣传工作的认同度


全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传播主体,通过新技术新手段“开门办报”,以开放平台吸引全民参与信息的生产传播,可以说是全媒体时代的群众路线。因此,在主体维度,一是要拓展法治新闻宣传主体范围。打破主体“围墙”,发挥新闻宣传部门的引导力建设“枢纽”作用,推动树立司法机关“全员联动”的宣传理念,增强司法机关“全员联动”的宣传意识,以个体形象映照组织形象,以个人行为传递组织理念,在每一项工作上维护司法机关良好公共形象,在每一起案件的解读中让社会公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要践行法治新闻宣传群众路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新闻宣传部门作为司法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探索策划线上线下融合互动,主动构建更广泛的新闻宣传伙伴关系,驱动各级司法机关宣传资源的有机整合,强化与宣传对象的连接,及时报道司法工作中基层创造的鲜活经验,生产更多社会公众所思所想所盼的内容,提升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同度。


三、着力以“全息能力”强化法治新闻舆论工作的传播力,在内容维度提升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认知度


法治新闻宣传的“全息形式”突破传统上传播内容只限于音频、视频、图片、文字等呈现形式,逐渐由静态信息展示向立体内容互动转变。因此,在内容维度,一是注意解决好“传播什么”的问题。在司法机关新闻宣传热点内容的打造上,应当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避免进入“形式大于内容”的怪圈,运用技术赋能积极提供信息增量,使正面宣传的内容质量和内容水平有一个明显提高,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等司法工作的认知度。高质量的传播内容必定是公众读得懂的内容,要注意法律话语的叙事逻辑和表达方式,不断追求传播内容的专业性、深度性、独家性。二是注意解决好“怎么传播”的问题。各级司法机关的新闻宣传工作需要紧跟技术热点,充分利用多维成像、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通过图文、视频、游戏、AR 等多元立体的呈现方式,有效整合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司法机关新媒体、自媒体等各种力量,构建多元化多层次传播格局,充分发挥“矩阵效应”,以全息形式创新法治新闻宣传内容,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新闻触达体验,打破物理屏蔽,增强受众“共情”。


四、着力以“全效能力”强化法治新闻舆论工作的影响力,在效果维度提升社会公众对“法治中国”建设的共识度


全效能力是指法治新闻宣传效果的“全面化”和“精准化”。增强法治新闻宣传的“全效传播”要从拓展传播渠道、构建正向反馈的传播环境入手。在公共传播渠道,推进司法机关门户网站、司法新媒体建设,做好公开的释法说理,使公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觉到司法公正。在形象传播渠道,加强标识性话语体系建设,更好地总结提炼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司法职业特色,易于理解接受、便于记忆流传的标识性话语,通过顶层设计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中国”建设案例。在自媒体传播渠道,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融媒体平台的高黏性、群聚性、社区性,实现信息传播的及时性和互动性,降低法治宣传的成本、提升法治传播的效率,提升社会公众对“法治中国”建设事业的共识度。


法治新闻报道需要有吸引力、有理性、有温度。法治中国建设需要强根基、培思想、化行动。法治舆论工作的专业性、敏感性和复杂性比一般的新闻舆论工作更强,面对的舆论环境相对更加复杂,造成的社会影响也相对更加深远,在追求“时度效”的有机统一上,更需要紧密贴合媒体融合的时代背景,综合提升自身的“全程、全员、全息、全效”能力。以新时代的法治传播理念,讲好迈进新征程的法治故事,为法治中国建设锻造有力的思想武器。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责编:冯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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