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着法治中国建设阔步向前。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正在全社会深入人民群众的心田。这一进程,法治新闻舆论工作的贡献不可谓不关键。
一、着力以“全程能力”强化法治新闻舆论工作的公信力,在行动维度提升社会公众对法治新闻宣传的参与度
由于数字时代的融媒体可以借助多种传播载体、平台以及渠道对一个事件的全过程进行零时差、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生产和传播,为社会公众对法治新闻宣传的“全程参与”提供了可能。因此,在行动维度,一是要确保法治新闻宣传的“零时差”。传播学上的“首发效应”强调的是首发信息对公众形成的“第一印象”,容易造成先入为主,再要改变过来就很难。突发的法治事件舆论引导贵在早、贵在快,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先声夺人、赢得主动,确保首发定调。二是要注重法治新闻舆情处置的“全覆盖”。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强化危机应对处置意识,构建内容融合、外部协同的舆情应对机制,通过提升对涉法舆情的回应度,及时有效维护法治新闻舆论的公信力。
二、着力以“全员能力”强化法治新闻舆论工作的引导力,在主体维度提升社会公众对法治宣传工作的认同度
全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传播主体,通过新技术新手段“开门办报”,以开放平台吸引全民参与信息的生产传播,可以说是全媒体时代的群众路线。因此,在主体维度,一是要拓展法治新闻宣传主体范围。打破主体“围墙”,发挥新闻宣传部门的引导力建设“枢纽”作用,推动树立司法机关“全员联动”的宣传理念,增强司法机关“全员联动”的宣传意识,以个体形象映照组织形象,以个人行为传递组织理念,在每一项工作上维护司法机关良好公共形象,在每一起案件的解读中让社会公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要践行法治新闻宣传群众路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新闻宣传部门作为司法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探索策划线上线下融合互动,主动构建更广泛的新闻宣传伙伴关系,驱动各级司法机关宣传资源的有机整合,强化与宣传对象的连接,及时报道司法工作中基层创造的鲜活经验,生产更多社会公众所思所想所盼的内容,提升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同度。
三、着力以“全息能力”强化法治新闻舆论工作的传播力,在内容维度提升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认知度
法治新闻宣传的“全息形式”突破传统上传播内容只限于音频、视频、图片、文字等呈现形式,逐渐由静态信息展示向立体内容互动转变。因此,在内容维度,一是注意解决好“传播什么”的问题。在司法机关新闻宣传热点内容的打造上,应当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避免进入“形式大于内容”的怪圈,运用技术赋能积极提供信息增量,使正面宣传的内容质量和内容水平有一个明显提高,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等司法工作的认知度。高质量的传播内容必定是公众读得懂的内容,要注意法律话语的叙事逻辑和表达方式,不断追求传播内容的专业性、深度性、独家性。二是注意解决好“怎么传播”的问题。各级司法机关的新闻宣传工作需要紧跟技术热点,充分利用多维成像、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通过图文、视频、游戏、AR 等多元立体的呈现方式,有效整合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司法机关新媒体、自媒体等各种力量,构建多元化多层次传播格局,充分发挥“矩阵效应”,以全息形式创新法治新闻宣传内容,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新闻触达体验,打破物理屏蔽,增强受众“共情”。
四、着力以“全效能力”强化法治新闻舆论工作的影响力,在效果维度提升社会公众对“法治中国”建设的共识度
全效能力是指法治新闻宣传效果的“全面化”和“精准化”。增强法治新闻宣传的“全效传播”要从拓展传播渠道、构建正向反馈的传播环境入手。在公共传播渠道,推进司法机关门户网站、司法新媒体建设,做好公开的释法说理,使公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觉到司法公正。在形象传播渠道,加强标识性话语体系建设,更好地总结提炼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司法职业特色,易于理解接受、便于记忆流传的标识性话语,通过顶层设计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中国”建设案例。在自媒体传播渠道,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融媒体平台的高黏性、群聚性、社区性,实现信息传播的及时性和互动性,降低法治宣传的成本、提升法治传播的效率,提升社会公众对“法治中国”建设事业的共识度。
法治新闻报道需要有吸引力、有理性、有温度。法治中国建设需要强根基、培思想、化行动。法治舆论工作的专业性、敏感性和复杂性比一般的新闻舆论工作更强,面对的舆论环境相对更加复杂,造成的社会影响也相对更加深远,在追求“时度效”的有机统一上,更需要紧密贴合媒体融合的时代背景,综合提升自身的“全程、全员、全息、全效”能力。以新时代的法治传播理念,讲好迈进新征程的法治故事,为法治中国建设锻造有力的思想武器。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责编:冯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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