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抗日战争时期,群众生产生活混乱无序,苦不堪言。八路军总部在山西期间,宣布了坚持华北抗战、巩固敌后抗日根据地的“七大纲领”,提出了“三不争”规定,制定了军法处工作条例草案。
在开辟抗日根据地的过程中,八路军与地方党政共同组建了军政委员会,统一领导抗日根据地党政军民全面工作。在巩固根据地的进程中,成立抗日民主政权、临参会,建立农救会、青救会、妇救会、儿童团等组织,形成了74条政策法令,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及现代法治建设留下了宝贵的历史印记。
在王家峪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历史的烽烟虽已散去,但法治的种子却深深扎根。这里,不仅回响着中华民族顽强抗争的英勇赞歌,更孕育出熠熠生辉的法治之光。如今,王家峪的法治故事依旧激励着我们,在法治的道路上坚定前行,续写新时代的辉煌篇章。
来源:司法部
责编:李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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