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邀请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通告

文摘   2024-12-12 18:00   陕西  




为全面贯彻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靖边县营商环境,营造公平、规范、便捷、高效的中介服务环境,打造“服务高效、管理规范、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中介服务市场体系,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中介服务,决定面向靖边县邀请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中介机构进驻陕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邀请入驻的中介机构范围及类别

本通告所称的中介机构,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认证,为行政审批工作提供有偿中介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凡有意在靖边县开展中介服务,符合相关资质资格要求的中介机构,均可自愿登记进驻中介服务超市,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各类中介服务。

二、入驻条件

(一)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具备中介服务事项对应的资质资格,出具的服务成果文件应具备相应法律效力;

(三)无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禁止在靖边县开展从业活动;

(四)有健全的执业规则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具备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开展中介服务应当具备的人员;

(五)近 2 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入驻所需材料

(一)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三)中介机构资质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四)《中介服务机构承诺书》(法人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注:以上材料以原件扫描的形式上传至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相关目录中,纸质版材料交由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中介机构管理评价股存档备案。

四、入驻方式及流程

中介服务机构自愿申请入驻,入驻采用网上申请,线上资格审查,线下材料报备的方式进行。

中介服务机构按要求在平台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经形式审查通过后即可入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入驻信息通过中介超市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入驻完成后,中介机构需向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中介机构管理评价股材料报备。

具体平台操作流程见附件:

附件:中介服务机构入驻操作指南12月.docx  



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2月12日




供稿:吉晓虎

责编:吉晓虎

审核:罗   熙

图文编辑:张玲

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行政审批的政策、法律、法规。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及动态调整,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