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驶”不得 安全出行始于心

政务   2024-12-19 17:25   天津  

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的发生,近日,津南区检察院受邀参加双新街“法眼·观新”普法活动。第一检察部主任高强到欣盛家园社区,以“远离酒驾 平安回家——酒驾、醉驾相关法律知识与风险防范”为题开展法治宣讲。

“隔夜酒属于酒驾吗?”“酒后可以骑电动车吗?”高强主任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入手,结合真实案件解释了酒驾与醉驾的区别,介绍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处罚标准,并就查获前故意饮酒、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如何判定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引导群众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我听完这些真实的案例,确实心里一惊,酒后驾车真是害人害己!”宣讲结束后,现场群众感触颇深,纷纷表示将自觉尊法守法,抵制酒驾醉驾,时刻谨记安全出行。



  文稿 | 第一检察部  高强

编辑 | 方言   张昀

监制 | 王璐佳

出品 | 津南检影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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