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元/年,湖南省2025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启动
时事
2024-09-18 11:11
湖南
2025年度我省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原来已按照学年度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医保待遇享受期统一延长至当年的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参保并缴纳出生年度居民医保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儿童福利机构接收的儿童,经核实未参保的可随参随缴,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在断保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缴费证明参保并缴纳断保年度居民医保费,可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退役军人、征兵工作退回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接续当年度医保关系,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可分为线上和线下,线下的话只要去就近的社保局办理开户即可;线上办理则需要下载湘医保APP,通过湘医保APP上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即可。非长沙户口,则需要有长沙居住证才可以参与长沙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线上参保登记可在微信搜索“湘医保”小程序,进入湘医保服务平台,在主页“业务办理”板块点击“更多”,然后点击“经办业务”区域的“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按提示填写信息、上传有关照片后完成参保登记。线上缴费可在微信搜索“湘税社保”小程序,进入湘税社保缴费页面,在主页点击“城乡居民缴费”,然后按提示填写信息,“缴费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度”选择“2025”,然后在线支付。居民医保一年缴纳一次,缴纳一次保障一年,不论身体好坏、年龄大小都可以参保。参保后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享受当年度的普通门诊待遇、“两病”专项保障待遇、慢特病门诊待遇、双通道药品保障待遇、生育补助待遇、基本医疗住院待遇、大病保险待遇。居民普通门诊依托参保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各市州结合实际确定最高支付限额,现为350至560元不等。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居民门诊用药,依托参保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专项保障。符合用药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比例支付,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360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支付限额600元。同时使用降血压、降血糖药品的,可叠加享受待遇。居民慢特病门诊依托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开展,自2023年9月1日起,全省统一病种范围(47个)、纳入标准、医保支付标准,费用限额内按70%比例支付(参照住院政策报销的病种和慢性肾功能衰竭除外,单列支付药品按60%比例支付)。参保居民可按规定申请使用双通道药品,目前我省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共有226个。参保女居民产检检查费最高补助600元,平产最高补助20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3000元。参保居民住院报销的起付线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梯次增加,基层医疗机构200元、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下同)5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省部属医疗机构2000元。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的,第二次起,起付标准按50%计算,年度内累计不超过30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梯次下降,基层医疗机构85%、一级医疗机构82%、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65%、省部属医疗机构60%。年度支付限额为15万元。参保人员住院总医疗费用剔除医保目录外的全自费费用、基本医保已报销费用后,剩余部分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起付线1.6万元。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分四段累计报销:0至3万元部分报销60%,超过3万元至8万元部分报销65%,超过8万元至15万元部分报销75%,超过15万元部分报销85%。封顶线40万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减半,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另外,从2025年起,当年基金零报销的人员在2026年参保将至少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1000元;还可积累连续参保年限,连续4年参保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也至少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