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人社局
关于常态化开展社会养老
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的公告
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有效杜绝违规冒领、重复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等现象,保障全体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我市决定常态化开展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领取京山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含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
二、认证时间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以12个月为一个认证周期,您可在上次认证后的12个月内任意选择时间进行认证。
三、认证方式
1、线上渠道自助办
如果您是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及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在关注“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和“湖北智慧人社”支付宝小程序后,可以直接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进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如本人不会操作智能手机,也可通过亲友帮忙代为认证。
2、线下认证渠道
(一)经办窗口现场办
各级企保、居保经办机构窗口还提供了现场认证方式,您也可以到就近的经办窗口办理。
(二)银行网点就近办
目前,我们已与省内工商银行等开展了社银合作,您可以到省内就近的银行网点办理自助认证。详询银行网点工作人员。我们正在逐步推动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力争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除线上自助认证外,也可由单位协助认证。
(四)对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无亲友代为认证的特殊群体,可联系社保工作人员上门认证。
四、结果处理
资格认证原则一个年度需认证1次,认证期内通过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正常发放;逾期未参加认证或认证不成功的待遇领取人员,将按规定停发待遇,待认证通过后会在下月自动续发、补发。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对冒领、多领、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五、特别提示
2025年春节将至,请各位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抓住和亲友聚会团圆的时机,尽快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或委托亲友帮助办理资格认证。
认证咨询及举报电话:0724—7220266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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