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日报天眼新闻“天眼问政”栏目收到贵阳市民反映,观山湖区明月路规划道路停车泊位,由一家名为观山湖松立通畅停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进行收费,“为什么企业可以在道路上规划停车位并收费?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11月11日,记者在明月路走访看到,道路两侧规划有道路停车泊位,作为公共停车场面向社会车辆开放使用。记者看到,现场有穿着绿色荧光马甲的工作人员为司机开具停车收费票据。
在明月路路牌旁,竖立有一块停车收费的标识牌,标明有“收费”“顺向停车入位”“贵阳交警监制”等内容。
标识牌背面为“明月路路侧泊位收费公示牌”,公示信息显示,明月路规划有191个停车泊位,收费主体为贵阳观山湖松立通畅停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政府定价,采用电子或人工的收费方式,常见的小型车停车收费为白天时段0.5元/15分钟,夜间时段为4元/次。
记者将市民的疑问反映至观山湖区相关部门,11月12日上午收到回复。观山湖区城运集团回应称,收到相关问题后,观山湖区城运集团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明月路路侧泊位为国有平台公司——贵阳观山湖城运通畅发展有限公司下属的贵阳观山湖松立通畅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根据《公共停车区域专题会议纪要》(观府专议〔2016〕232号)、《关于研究各街道路侧停车位资源整合利用相关工作及60岁以上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专题会议纪要》(观府专议〔2022〕393号)安排,由观山湖区直有关部门配合,贵阳观山湖城运通畅发展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观山湖区路侧泊位管理工作,现已按照《贵阳市停车场条例》要求,完成备案。因此,该企业收取停车费合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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