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对两起违反法庭纪律的旁听人员
依法予以训诫和教育
9月10日,庭审过程中,旁听人员游某偷偷使用手机对庭审现场拍照、录视频,并发送至微信家庭亲友群及部分朋友个人,被值庭司法警察现场发现并予以制止,及时删除了照片和视频文件。
10月30日,庭审过程中,旁听人员付某娥偷偷使用手机对庭审录音录像,并将庭审视频发送给好友,被值庭司法警察现场发现并予以制止,及时删除了视频文件。
庭审后,司法警察向审判长报告,对上述违反法庭纪律的旁听人员分别进行了严厉训诫和教育。旁听人员游某、付某娥均为首次到法院参加庭审旁听,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法庭纪律的严肃性。
游某、付某娥接受训诫和教育后,对自己的不当行为深感懊悔,及时联系家人和朋友将手机内的照片和视频文件删除,并当场写下了悔过书,承诺今后将严格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法律法规对法庭纪律
以及扰乱法庭秩序的后果
作了明确规定
各位前来参加及旁听庭审的人员
开庭了,
请遵守法庭纪律!
来源: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