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丨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严查!

政务   2024-12-30 14:33   浙江  


岁末年初

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

也是有关违法犯罪的高发期

为了谋取私利

一些个人或商户

在没有取得资质的情况下

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带来了极大安全隐患


12月26日

松阳公安依法查处

违规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点1处

抓获嫌疑人1名

现场查获

各类烟花爆竹1500余箱



12月25日

松阳县公安局园区派出所

在工作中发现

望松街道王村村

有人在销售烟花爆竹

通过视频追踪、蹲点

民警发现烟花爆竹

存放在一处民居中


12月26日

园区派出所联合县综合执法局

对该民居进行了检查


经排查

该处农居房虽然位置较为偏僻

但周边有不少居民生活

房内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

且没有任何消防安全设备

一旦发生起火

后果不堪设想



据嫌疑人周某某交代

其在县城中以开代销店为生

想到年关将近

烟花爆竹到了销售旺季

便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

从外地购买大量烟花爆竹

储存在自家农居房里

有顾客需要

便从仓库中搬运出来售卖

企图借此机会牟利


目前

该案已移交综合执法局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
从业人员必须具备
烟花爆竹从业许可证
任何人都不能非法经营、买卖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消除安全隐患
广大群众如发现有上述行为
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来      源:园区所

制作校对:刘璐媛

责任编辑:刘旻枫

审      核:徐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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