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注意,开具增值税发票热点问题答疑

政务   2025-01-09 16:15   四川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如何显示?符合免税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代开普票时不进行征收税款,还是先征后退……热点问答一起来看。


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是显示实际征收率还是显示***?

答: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和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


2、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如何显示?

答:

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


3、符合免税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代开普票时不进行征收税款,还是先征后退?

答:

符合免税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征收增值税。


4、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冲红,当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时,已经缴纳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答: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就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应的应税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5、如果缴纳过税款后专票丢失,按现行规定办理了丢失手续,后续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还税款吗?

答: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出具红字专用发票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税款


6、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显示***,该如何填增值税申报表?

答: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的,增值税申报表的填写情况如下: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销售额适用的征收率,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对应栏次。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将当期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来源:四川税务

识别二维码 关注我们

泸州税务
普及税费知识,宣传税费政策,实现征纳互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