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周知!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明确

政务   2024-12-30 16:55   四川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要点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2025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如下↓



1月

申报纳税期限

截至1月15日


2月

申报纳税期限

顺延至2月20日


3月

申报纳税期限

顺延至3月17日


4月

申报纳税期限

顺延至4月18日


5月

申报纳税期限

顺延至5月22日


6月

申报纳税期限

顺延至6月16日


7月

申报纳税期限

截至7月15日


8月

申报纳税期限

截至8月15日


9月

申报纳税期限

截至9月15日


10月

申报纳税期限

顺延至10月27日


11月

申报纳税期限

顺延至11月17日


12月

申报纳税期限

截至12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征科函〔2024〕71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5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一、1月、7月、8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1日至4日放假4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0日。


三、3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3月17日。


四、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六、6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6日。


七、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7日。


八、11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7日。


各单位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4年12月23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识别二维码 关注我们

泸州税务
普及税费知识,宣传税费政策,实现征纳互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