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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
设备点位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意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现将我县新增设的区间测速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及采集违法行为通告如下:
区间测速设备点位:昌黎县卢昌线张各庄卡口路段至王稗庄卡口路段,区间标定距离3.6公里,限速值60公里每小时,双向区间测速。区间测速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和抓拍,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所获得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作为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
上述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自发布之日起5日后,于2024年11月17日零时启动抓拍。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昌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出行。
特此通告。
昌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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