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人员超一个,生命安全降一格。为全力防范车辆超员风险隐患,连日来,区公安交警部门持续推进春运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客车超员违法行为。
现曝光超员载人典型案例
请广大群众警醒
自觉远离风险隐患
1月16日晚,澄海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国道324线同益路口执勤检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内人头攒动,遂立即示意该车停至安全地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率达57%。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成某州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处罚,并责令驾驶人将超载人员安全转运。
1月16日晚,澄海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登峰路执勤检查时,发现一辆客车疑似超员。经拦停检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2人,超员率达33%。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杜某军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驾驶人将超载人员安全转运。
一、使车辆不稳定
超员会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司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二、容易爆胎、失控
如果严重超员,车辆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
三、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超员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四、无座乘员最危险
超员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危险性不言而喻,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加重事故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于“载人”的表述都是对机动车所承载“自然人”的规定,“自然人”这个法律名词的含义就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因此,机动车载人的核定人数是指广义上的自然人,包括已出生婴儿、未成年儿童。
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三)项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超员一人险十分
车辆“超员”驶不得
春运已至
广大驾乘人员切勿心存侥幸
出门在外 安全第一
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来源:澄海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