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网约车、顺风车司机的一封信
近期,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不断翻新作案手法,以各种理由诱使受害人以购买实物黄金、取现等方式,通过网约车将黄金、现金等贵重物品运往制定地点交给特定人员,最终将赃物赃款转移,不但造成群众重大财产损失,还导致网约车、顺风车司机间接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后续还需配合公安机关侦查调查。
【警方提醒】如遇有下述情形,请第一时间拨打“110”,对查证属实、协助公安机关挽回群众损失或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对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违反行业规定、平台规则参与“洗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凡跨县域空车带货,寄送物品为黄金、现金或大量手机、名贵烟酒等贵重物品的;
二、凡发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上车后突然中途下车要求继续将物品送至县域外,或跨县域空车带货途中改变送货地点,或无正当理由主动另给“好处费”,支付费用明显不合理的;
三、凡收件人行为异常,尤其跨县域空车带货的订单,收货时戴口罩、戴帽子、穿雨衣等遮掩、伪装容貌,或不见面、不现身收货,或到达指定送货地点后又更改送货地点的。
希望大家在工作中保持警惕,让我们共同努力,筑牢反诈防线,保护自身与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宁夏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
2024年11月8日
终审 | 乔玲娜
复审 | 武苗苗
初审 | 张志亮
编辑 | 马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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