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县红十字会
关于乡城县爱心慈善基金拟救(资)助对象的
公示
(2025年第1批)
根据《乡城县爱心慈善基金管理办法》《乡城县爱心慈善基金救助评审细则》规定,经个人(单位)申请、所在乡(镇)红十字会或单位初审、县红十字会复核、县乡两级红十字工作人员走访核查、乡城县爱心慈善基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拟对下列困难人员和人道公益项目进行救(资)助。
为加强对红十字爱心慈善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弄虚作假、 欺骗冒领行为,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9日)。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月9日前以真实姓名向乡城县红十字会反映。
电 话:0836-5829533
电子邮件:6107675@qq.com
地址:乡城县香巴拉休闲广场综合楼1楼(乡城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