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上午10时20分许,琼海公安交警巡逻至223国道126公里路段时,发现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后车厢违规载人,情况十分危险。执勤交警见状,立即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据驾驶人彭某飞称,车上人员同系工友关系。当日几人出行时,为了出行方便,便心存侥幸,让工友挤在货厢内,不料被交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琼海公安交警依法对彭某飞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予罚款100元的处罚,并对彭某飞及其工友进行严厉地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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