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车驾驶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录用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录计划
本次招录岗位全部为消防车驾驶员。计划招录7人,工作地点及岗位情况如下:
棋盘井镇4人,蒙西镇3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度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8日以后出生),男性,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且需具有2年以上驾龄。
(三)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有传染性疾病、吸毒史的人员不得报考;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7、本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8、本人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在读的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11、部队未服役满期人员,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招录流程
按照公告发布、报名与资格初审、岗位考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岗前培训和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录公告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信息栏目(http://www.eq.gov.cn/zwgk/zdxxgk/rsxx_97676/zkxx_97920/)、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招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开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人社部门将不再以其它方式进行通知,由于考生本人未能及时了解信息造成考试、资格复审延误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点击【鄂托克旗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上午9点至8月29日下午5点。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上午9点至8月30日下午5点。
报名咨询电话:0477-6287106(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477-6218833(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2.报名时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招录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体检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
3.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4小时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查阅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4.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5.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岗位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个人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为驾驶员科目一,合格线为60分。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完成,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相关监督工作,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通知。
2.按照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招录资格。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二份)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招录名额空缺的,按照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以电话方式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再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到的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随时关注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关于考试的相关信息,不再以其它方式进行通知。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在鄂托克旗人民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在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六)心理测试
总成绩公示完毕后,将统一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考试时间为30分钟,由系统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予以淘汰,并进行顺延递补。
(八)政治考核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进行审查,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同时,应当对招录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了解,并审核人事档案。
(九)岗前培训和公示
岗位考试、资格复审、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及政治考核合格者,统一在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参加为期15天的培训,培训后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自行组织参训人员开展科目二考试,合格者在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五、相关待遇
(一)工作时间
1、消防车驾驶员的工休制度按照“三班轮转”模式执行,统一根据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执勤安排,每班人员工休采取执勤十四天、休息七天,以三班轮换的形式进行。根据消防救援队伍的性质、任务要求,消防车驾驶员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勤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如遇重大灾害事故、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执勤安保任务,按照上级要求须全员在岗时,全员取消休息进入执勤战备状态,待战备状态解除后进行调休。
(二)薪金构成
此次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车驾驶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与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薪金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政策性补贴构成。
试用期工资(包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消防车驾驶员为5492元。
试用期满正式入职后转为实习期,实习期为期一年(含试用期两个月),实习期间不进行定级定资并参照试用期工资待遇执行发放,实习期满后,按照《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市本级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定级定资。
(三)食宿及服装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服装、伙食等相关费用支出,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相关标准执行,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以任何形式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此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录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公众号公告。
(四)监督举报电话:0477-6287106
(五)本公告由鄂托克旗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审核:刘喜强
终审:邢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