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核能技术研究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认同并践行华能核电安全文化。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意识,满足中国华能员工录用回避情形。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符合录用岗位资格要求。
4.所学专业对口或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和资格证书,符合录用岗位要求。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资质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格要求详见《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社会招聘岗位及需求计划》。
招聘岗位仅为专业方向,不设定具体职级,专家级(处级相当层级)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条件:一般至少具有8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团队管理经验,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骨干级(科级相当层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条件:一般至少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聘为中层干部的,还应当符合干部管理有关规定。
应聘人员录用后具体职位职级将结合其在原单位所从事的岗位、职级、能力业绩及应聘情况研究确定。
(三)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且影响期未满的;
(4)因企业经营决策失误承担责任影响任用的;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出现1次基本称职及以下情况的。
二、薪资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核能技术研究院薪酬待遇管理相关制度执行,按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并参加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确定录用人选、公示及录用。
(一)报名材料及提交
1.应聘人员自主选择招聘岗位,每人限填报两个岗位。
2.下载应聘报名表(附表 2),据实填写个人信息,连同相关材料 PDF 扫描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hneizhaopin@163.com)。同时,邮寄纸质材料(含应聘报名表签字版原件)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200号A座5楼党建人资部 (邮编: 200126)。
3.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近3年工作总结、身份证、学历证及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学信网认证)、学位证及学位认证报告电子版(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科研成果简要报告、科技论文代表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PDF电子版证书材料命名为数字编号(1-n)姓名-证书名称),压缩文件名称以“招聘岗位+本人姓名”的方式命名。
纸质材料要求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投寄方式要求为邮政特快专递,其他快递拒收。报名时间以收到电子版资料和寄发地邮局邮戳时间为准。
4.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现场等其他方式的报名。
5.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12日24时。
(二)资格审核
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筛选,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三)考试
安排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着重考察人选既往工作成果、业绩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考察人选,统一安排体检并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进行考察。无影响录用情形的进入拟录用人选名单。
(五)确定录用人选、公示及办理入职手续
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如无不良反映,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本单位承诺为应聘人员信息保密。应聘者资料仅用于此次招聘工作,所有资料概不退还,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
2.应聘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因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带来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对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3.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初审通过人员参加考试,考试往返路费可按标准予以报销。初审未通过不另行通知。
4.本单位不承诺解决被录用人员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问题。
5.本次招聘涉及年龄(周岁)、工作经历等相关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杨女士 021-31828522
郭先生 021-31828509
附件
1.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社会招聘岗位及需求计划
2.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应聘报名表
内容来源 | 中国华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