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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莉娜 1976年4月出生
新乐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主席团成员
2003年被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
2014年11月,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
2014年其负责的科室被石家庄市政法委评为十佳先进集体;
2015年5月,被共青团河北省委、省人社厅评为河北省青年岗位能手;
2015年12月,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河北省模范检察官;
2016年04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未检工作先进个人;
2017年08月,被石家庄市政法委评为石家庄市最美政法干警;
2017年10月,被河北省政法委评为河北省最美政法干警;
2018年12月,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
2018年12月,被人社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
2020年12月,被河北省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2021年12月,被河北省委、河北省政府评为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2022年被党中央、国务院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陈莉娜说:“行差踏错的未成年人是‘折翼天使’,更需要我们用心呵护。”小天(化名)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因长期被欺凌,一朝情绪爆发,小天持刀扎伤了同学,案发后小天情绪崩溃,一度丧失生活信心,更是产生了轻生的念头。陈莉娜秉持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促成小天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依法对小天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在一年的考验期内,坚持对其进行持续心理疏导与帮教,使其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性格变得活泼阳光起来。
陈莉娜说:“驱散犯罪给未成年人带来阴霾,是我们高质效办好涉未成年人案件的重要体现”。年仅12周岁的小宇(化名)多次遭受继父孙某的猥亵,其母韩某不仅没有尽到监护职责,案发后还曾要求小宇“撤诉”,并表示将继续与孙某共同生活,对小宇却漠不关心,监护状况对小宇的健康成长尤为不利。陈莉娜在充分听取小宇及其生父张某的意见后,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支持小宇及生父张某提起变更监护权之诉,将小宇的监护权变更给生父张某。变更监护权后,该同志还向张某制发了督促监护令,邀请其参加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引导张某多关注小宇的心理状况,掌握疏导、教育孩子的科学方法,确保其有能力真正做好小宇的成长守护人。
陈莉娜还以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切入点,依托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专区,联合妇联组织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一个中心四个站”,开创“检察官+心理咨询师”双指导模式,实现对涉案未成年人和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她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联合教育部门、妇联组织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木兰有约”“送法下乡”等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突出检察机关普法特色,打好遵纪守法“疫苗”,做未成年人的法治“启蒙人”,夯实未成年人保护“防护墙”;联合北京市“和文化”心理发展研究院,成立心理咨询实习基地,免费为涉案未成年人建立“一对一”沟通机制,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得到有效的心理干预和指导,提高帮护精准度和效果,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归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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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智甜朔、张琪
审核:孙旭峰、田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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