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最高检应勇检察长反复强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体现了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个案高质效与整体高质效有机统一。为贯彻落实好最高检这个最根本的检察办案要求,高质效做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工作,特开辟《让群众满意》专栏,展示石检为民风采。
“咱村里的这条路啊,挨着河道,也没有任何安全保护设施,前几个月已经有人摔到河道里了,太影响出行安全了。”“这路啥时候能修好啊,孩子上学万一磕着碰着可咋办啊?”“道路不好,影响出行,这里还经常有大车拉着砂石经过,本来路就不好,太影响安全了。”元氏县前仙乡、黑水河乡等乡镇的一些村民在我院检察官走访调查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时各抒己见。乡村道路是服务“三农”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但由于河道施工和车辆超重碾压,一些乡村道路出现了水毁塌陷、裂缝、坑槽、脱皮等问题。今年以来,元氏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依托“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民生问题,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助力乡村道路安全治理,保障村民出行安全。
现场勘查取证,紧盯群众车轮下、脚底下“风险路”。民有所呼,检有所应。元氏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对辖区乡村道路的受损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详细记录相关道路的破损程度、影响范围,并通过现场勘查、拍摄照片等方式固定证据。经调查,发现前仙乡石板沟村毗邻河道的公路旁没有任何安全设施、黑水河乡佃户营村“元氏县委抗日县政府旧址”道路有3米路基坍塌、龙河新区龙河大道人行道路面出现凹陷,群众出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由于这些道路坑洼不平,不少过往渣土车摇晃洒落的碎石土块更是衍生了安全风险;
召开磋商会、制发检察建议,多措并举助力保障乡村道路安全工作扎实开展。针对涉案道路的管护问题,元氏县人民检察院与县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就不同道路管理责任、整改措施、工作重点等方面深入交流,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3份,形成“隐患及时消除、分步开展修护、常态化巡查”的建议事项,被建议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组织对辖区内路面情况开展日常巡查,通过清理路面、设置警示标识和对危险道路安装护栏等措施初步消除安全隐患;对破损较为严重的区域进行备案登记,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组织开展“回头看”,公益诉讼筑牢“平安路”。在收到相关行政机关关于整改完成的回复后,元氏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实地走访开展“回头看”,现场可见路面已采取填沙平整修复,路况整改初显成效,能够保障群众安全出行,相关毗邻河道的道路也已经安装隔离护栏。目前,相关公路安全隐患已消除,全县乡村道路路面巩固提升工程正在有序推进。本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确保乡村道路建设平坦、舒适。
能动履职,止于至善。元氏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立足检察职能履行,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子,切实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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