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创业   2024-11-03 13:04   辽宁  

1企业简介


沈阳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辽宁省首个市属国有数字产业发展公司,也是沈阳市布局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切入点。公司下设沈阳数字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健康医疗数据有限公司和沈阳数据资产登记中心。公司致力于运营数据资产发挥数据价值、保障数据安全,打造合作共赢的数字沈阳生态圈:促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城市数字化融合发展,实现沈阳数字蝶变”


2招聘岗位及数量


工作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


3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对相关岗位规定的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沈阳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以下条件不接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及期满影响使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影响聘用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为沈阳市国资委官方网站,其他渠逍均为转载。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4日24时

咨询电话:1880409501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2.报名要求:

本次报名以邮箱报名为准,应聘者雷下载附件《报名登记表》根据通知及相关要求填写完整后将《报名登记表》PDF版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格式为JPEG、JPG、PNG均可,要求图像清晰)、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本硕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及个人任职职位等相关经历证明材料,所有资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2457882376@gq.com,压缩文件和邮件主题命名: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

(三)资格审查

1.根据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通过首轮筛选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3:1的,该岗位招聘作废。

3.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负责,任何环节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

3.笔试人数:简历筛选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笔试入围人员名单。

4.笔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或线上笔试形式。

5.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笔试机会

(五)面试

1.面试形式: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每个岗位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六)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综合评估选定拟录用人员。

(七)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员工入职项目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录用

(八)背景调查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身份信息,学历信息、法院民事诉讼信息、金融风险记录、商业利益冲突、公司银行流水记录等。

(九)公示

对拟录用各岗位人选在沈阳市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与发布公告渠道相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录用程序。

(十)录用

按照规定程序经相关审批流程后发放录用通知,并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录用手续。


5其他说明


1.选聘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的工作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4.本公告由沈阳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5.监督举报电话:

沈阳市纪委

监委:024-12388;

沈阳市国资委:024-31290269;

盛京金控集团纪检监察部:024-81663042

附件:1.沈阳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

       2.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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