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再提醒!年关将至,请勿酒驾

文摘   2025-01-17 19:30   甘肃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

走亲访友聚会频繁

推杯换盏之间

请别让酒精麻痹了理智

别让酒驾耽误了“团圆”


为切实做好2025年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

营造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张掖公安交警

时刻绷紧交通安全管理这根弦

强化包括酒驾醉驾在内的

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

案例曝光

案例一

2025年1月5日22时16分许,民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天中队民警例行检查时,将涉嫌酒后驾驶甘G1**82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杨某某(持C1型驾驶证)当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仪检测乙醇含量为54mg/100ml,杨某某属饮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驾驶员杨某某被处以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案例二
1月8日10时33分,王某驾驶甘FP***7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省道301线387公里3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驾驶员王某被处以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案例三

1月8日9时33分,李某某驾驶甘G8***5小型汽车行驶至红色大道5公里2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驾驶员李某某被处以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随着春节日益临近

路上人流车辆增多

温馨提醒:

张掖公安交警将持续组织警力

研判交通违法特点加强整治力度

请广大驾驶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共同营造良好出行环境

来源:张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王娟梅
责编:杨菊萍
终审:赵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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