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10月31日,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日屋镇吉勒村一户因突发严重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实施了医疗救助,救助资金5.9万元。
临时救助作为社会救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托底性制度安排。此次实施临时救助,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使困难群众享受到了国家的惠民政策,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真正发挥临时救助惠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促稳定的作用。
终 审:雷广军
复 审:次旦央宗
初 审:德吉央宗
编 辑:陈星
供 稿:县民政局(白玛德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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