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雷波县2024年第二批人才引进的通知

政务   2025-01-08 23:18   四川  


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雷波县2024年第二批人才引进的通知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第二批引进人才公告》及其补充公告的规定,现就雷波县2024年第二批引进人才考核招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引进对象
符合我县2024年第二批引进人才报考条件并通过网络初审的考生。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考核工作科学适用、组织严密规范,切实把适应雷波事业发展的人才引进来。
三、考核方式
结合雷波县实际和岗位需要,此次人才引进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四、现场资格审核
此前通过邮箱报名且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于2025年1月15日(8:30-12:00;14:30-17:30)到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4室(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凉山州2024年第二批引才报名登记表》1份;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彩色电子档寸照4张(电子档照片名称为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鲜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1份;
5.2024年应届、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出国留学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报考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不补齐相关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考核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考聘资格,责任自负。
五、笔试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于2025年1月17日上午8:30—11:30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4室(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2025年1月18日,在雷波县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四)其他事宜。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笔试成绩在笔试当日发布,请各考生及时在“雷波先锋”微信公众号上查询。此次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为该岗位有效成绩平均分的80%,低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若出现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于成绩公布之日下午16:00前向雷波县委组织部提出申请(电话:0834-8857499、18228715594)。
六、面试
(一)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按照笔试参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成绩必须高于或等于该岗位有效成绩平均分的80%),拟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实际参考人数与岗位需求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笔试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考生在1月18日下午16:00至17:00)到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三楼(锦城镇水巷街19号)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为2025年1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总分为100分。此次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人员须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面试考核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候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七、考核成绩及拟聘人员确定和公布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考生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为准,笔试成绩高为拟聘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以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根据加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
考核总成绩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在“雷波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八、体检
(一)拟招聘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
(二)复检及递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确定为体检不合格。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因体检不合格和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九、考察
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的学籍(人事)档案、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十、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报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雷波先锋”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或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十二、考聘信息公告方式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雷波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微信公众号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不及时主动查询考聘信息或考生电话联系不上,则产生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含取消考聘资格)。
十三、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本次引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通知由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34—8857499(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
0834—8821176(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雷波县委组织部
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8日


总    编:  马
副总 编

编    辑杨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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