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7月1日起,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146.5元/人/月提高至175.5元/人/月,即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增加29元,提标资金分别于7月、10月完成调整并发放,惠及全县6.2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此次上调是自2011年我县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以来第17次提标,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最初的55元上涨至如今175.5元。
2024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涨啦
此次提标后,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年满60-69周岁175.5元/人/月;年满70-79周岁180.5元/人/月;年满80-89周岁190.5元/人/月;年满90-99周岁220.5元/人/月;年满100周岁270.5元/人/月。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高低,不仅取决于基础养老金的水平,参保人的缴费档次、缴费年限也是重要决定因素。参保人的缴费档次越高、缴费年限越长,政府补贴和个人账户积累总额越多,到龄养老金待遇水平就越高。由此,请广大参保群众“早缴多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为晚年幸福生活打下坚实物质基础。
来源:紫阳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