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我国政法系统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提出的社会治理方针,经过40余年的发展,始终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方法。应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综合治理中心建设,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一、加快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水平。
综合治理中心是政法系统各部门依法履职、形成合力,共同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重要工作平台,既是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也是化解矛盾、维护治安的前沿。在基层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求以县级为重点推进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
综合治理中心的规范化建设要以整合资源、方便群众、运用法治、注重实效为基本要求,统筹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有关功能,推动政法、信访和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力量等形成合力,全流程完善群众诉求的登记、受理、办理等工作,做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为此,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登记、流转、落实各环节的统一规范,确保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积极履行主体责任。
二、科技助力信息化建设,实现数字赋能综合治理。
打造智能化信息平台,加快建设集信息采集、分析研判、指挥调度、服务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技术,实现对社会治安状况的实时感知和动态监测,通过大数据识别、行为分析等技术,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预警。打破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综合治理中心与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实时共享和互联互通,为综合分析和决策提供全面的数据支持。
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服务效能,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便民服务平台,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反映治安问题、查询办理事项进度。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远程调解、在线法律咨询等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优质的社会治安服务。
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的核心方法。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诸暨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时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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