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曝光】昌都交警曝光2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例

政务   2024-12-24 21:59   西藏  



饮酒驾车是违法
醉酒驾车是犯罪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是每一位驾驶人都应该
谨记于心的原则
但就是有人触碰法律底线
本期交通违法曝光台
就来曝光一批“醉酒驾驶”人员
看看都有谁



案例 1




违法时间:2024年9月29日00时55分许
违法地点:昌都市卡若区迎宾大道路段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行为向巴某某
血液酒精浓度:248.8mg/100mL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判决结果:向巴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同时交警部门依法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 2




违法时间:2024年8月21日23时39分许
违法地点:昌都市卡若区公路分局路段
违法行为:醉酒驾驶重型载货汽车
违法行为人:申某某
血液酒精浓度:103.2mg/100mL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判决结果:申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同时交警部门依法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


来源:昌都交警

编辑(初审):陈玖

复审:董风茂

终审:顿珠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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