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桑日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5年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安全规范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政务   2025-01-24 21:16   西藏  

2025年春节、藏历新年将至,为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有效预防森林、消防火灾,全力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桑日县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地点和区域。高层建筑、设有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60米范围内;加油站、加气站等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医院、学校、幼儿园、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文化体育场所、停车场特别是设有充电桩的停车场等公共场所;车站、商场、集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铁路、公路等交通线路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办公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区、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新闻单位、通讯设施、输变电设施和重要军事设施;山林、绿地、景区等重点防火场所;其他禁止燃放的区域。

二、燃放烟花爆竹的禁止行为。在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或者向外抛掷;对准或者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和人群密集场所投掷;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在其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指导下燃放;各乡镇、村居(社区)应选择安全位置统一进行燃放,配备灭火器具,并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进行劝阻并向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举报。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急电话。县公安局指挥中心:0893-7312230;县应急管理局:0893-7313255;县消防救援大队:0893-7313119;县中心医院120急救:0893-7312546。


桑日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


审核:张     婷

责编:孟 洋 洋

编辑:次曲玉珍

电话:7312135

来源:应急管理局

投稿:zgsrxwwxb @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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