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1.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2.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单位消防站需安排专人坚守岗位,节日期间加大防火巡查频次。3.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严格责任划分,定期抽查责任落实情况。
社会单位:1.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值班值守,强化防火巡查检查。2.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狠抓消防安全管理和员工培训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3.场所负责人、管理人要带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
超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1.必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防火巡查检查力度,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时刻畅通无阻,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2.使用燃气场所,要加装燃气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和醇基燃料的场所,要做好燃料储存装置防火分隔,远离火源,尤其要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常识技能培训,确保会报警、会引导疏散和会扑救初起火灾。3.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4.严禁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焊割等有火灾危险性的作业。
易燃易爆场所:加油站、加气站、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点等易燃易爆场所,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火防爆各项措施。严禁违规动火作业,强化对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运输、销售等全环节监管,防止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
“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用气安全规范。严禁出现在店内留人住宿、电线线路私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并按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疏散通道时刻保持畅通。
居民住宅:各社区(村)要积极开展居民住宅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居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家中使用电热毯不宜长时间通电,不要反复折叠;电暖器要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在电暖器上直接烘烤衣物;人员离开时要随手关闭电热器具的电源;燃放烟花爆竹要购买合格产品,遵守当地规定,到指定地点燃放,儿童燃放时要有成年人陪伴,不得在室内燃放,在室外燃放时要远离可燃物,不向人群或建筑外窗喷射投放。提醒居民定期检查家中电器设备和燃气管道,及时清理阳台、疏散通道内杂物,严禁在疏散走廊、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施工现场及室外场所:1.配置足额消防器材和警示标识,并设有专人管理。2.进行明火作业时要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清理可燃物,现场滴落焊渣区域要设置专人看守;遇有大风天气,停止一切动火作业,并加强防火巡查。
节庆活动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节庆活动,承办单位务必依法向公安机关申报,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活动现场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春节”“元宵”“藏历新年”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全力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同时,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迅速响应、高效处置。如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或0893-7313119报警;发现身边的火灾隐患,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春节”“元宵”“藏历新年”期间的消防安全。最后,祝大家春节快乐、阖家幸福、扎西德勒!
桑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4日
审核:张 婷
责编:孟 洋 洋
编辑:次曲玉珍
电话:7312135
来源:消防救援大队
投稿:zgsrxwwxb @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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