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张*、张*乔、宋*梅......你们被拍下来了!

民生   2024-11-11 20:51   江苏  
“头”等大事 切勿忘记
徐州交警最新曝光一批
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人员
一起来看
违法曝光

违法人员:张某
违法地点:夹河街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人员:张某乔
违法地点:拥军路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机动车道

违法人员:宋某梅
违法地点:和平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机动车道

违法人员:王某英
违法地点:唐盛路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机动车道

违法人员:杨某
违法地点:风华南路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人员:谢某红
违法地点:翟南路
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机动车道

不要小瞧了头盔
关键时刻能保命
两起真实案例
告诉大家
正确佩戴头盔到底有多重要


未戴头盔 造成死亡事故

佩戴头盔 仅头皮擦伤


遵守交规、文明出行

是每位交通参与者

必须做到的事

如果您身边的人出现以下行为

请及时制止 拒绝违法

1
闯红灯



非机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要按照信号灯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2
逆向行驶


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专用道行驶时,务必遵守“按照车行方向并靠右行驶”原则;在施划有行驶方向标志标线的道路上,须按照施划交通标志标线的方向行驶。

3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4
不佩戴安全头盔


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若电动车骑乘者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

5
越线停车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转弯的非机动车应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6
分心骑行


当驾驶人在骑车时分心,如玩手机或整理头发时,容易变成单手把握方向,影响驾驶人对车速、车距、方向的正常操控以及判断,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文明骑行 安全回家


源 | 徐州交警

徐州广电编辑 | 王峤
一审 | 姚亮
二审 | 朱宸昕
三审 |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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