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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
重要天气应对工作提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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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气象局11月11日15时11分发布的大雾黄色预警,预计今天后半夜到明天上午,南京、徐州、连云港、宿迁、淮安、盐城、扬州、泰州、镇江、常州、无锡和南通中北部地区将出现能见度不足500米、局部不足200米的浓雾或强浓雾。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落实好各项措施,防范大雾天气对城市运行、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的不利影响,提前部署防范应对措施确保全市安全平稳运行。
一是强化会商预警。各地气象部门、应急部门要自主开展会商研判,提高滚动会商频率,针对当地气象状况快速、准确发布重要天气应对工作提示。其他部门要密切关注预警信息和工作提示,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启动大雾天气应急预案,做好各项灾害防范和应急准备。
二是细化道路安全管控。公安、交通部门要根据气象状况和预警信息及时实行交通管制,通过交通广播、道路LED显示屏、融媒体平台等多种信息发布道路管控信息,及时提醒司机提前做好路线规划,避免高速路口、高架匝道口等重点部位长时间拥堵。通过视频巡查、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道路限速、交通疏导、事故“快处快撤”等工作,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或长时间大面积拥堵。在浓雾天气下禁止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必要时关闭高速入口。交通部门要强化对客运企业的安全提示,组织运营车辆车况检查,检查营运单位、驾驶人员是否掌握雾天驾驶规定以及不同天气环境下的安全运行要求和应急避险措施。水上交通、农业部门要及时做好水上交通安全防范,利用信息化平台及时推送预警信息,严格督促在航船舶主动采取锚泊扎雾等措施,防止船舶碰撞。民航、公路客运企业要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安全,根据航班、车次变动情况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三是强化值班准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各地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要强化应急备勤,联动各类救援力量进入临战状态,重点强化道路清障救援准备,遇有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响应、及时果断处置。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规范信息报送,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
雾天十大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雾天行驶时,应将雾灯开启。如雾气非常大还要将双闪灯打开,让其他车辆驾驶人更好地观察到你,避免追尾和刮擦事故的发生。需要提醒的是,雾天不能开启远光灯,因为漫反射会导致眼前一片白茫茫,更不利于观察前方路况。
在雾区行驶,要根据能见度不同,开启防炫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并适当加大行车间距,降低车速。
当能见度在50米以下时,已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驶离雾区,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大雾中行车不要急踩刹车。突然踩刹车容易导致后车驾驶人反应不及发生追尾事故,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则更容易造成连环追尾交通事故。
若需刹车,可连续轻点刹车,一是可以控制车速,二是刹车时尾灯变亮,可提醒后面的车辆注意保持车距。
在雾天视线不好的情况下,勤按喇叭可有助于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判断你的位置,更有效地防范意外发生。
当听到其它车的喇叭声时,应当立刻鸣笛回应,提示自己的行车位置。
雾天行车,如果是单向三车道,尽量在中间车道行驶;如果是单向两车道,尽量在外侧车道行驶。
因为能见度较低时,处置路两侧突发情况所需时间更长,这样能留出处置空间。
大雾天气能见度低,不利于观察相邻车道及对向来车情况,应尽量跟随前车行驶,避免超车。
雾天驾车,前挡风玻璃上很容易起雾,此时不要边擦雾边开车,因为这会分散驾车人的注意力,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遇到前挡风玻璃起雾时,应打开冷气,或稍微打开车窗,这样可消除或避免玻璃起雾。
雾区视线不佳,除了观察对方车辆灯光外,驾驶员要“耳听八方”,听到雾中的鸣笛声后,要鸣笛回应,以示“有来车”。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迅速采取安全措施,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以求最快处理现场。此时人员必须远离车辆避入护栏外,确保自己安全。后面来的车辆不要挤占紧急停车道,以免给疏导交通、抢救伤员、清障救援工作造成不便。
遇到浓雾区域,来不及进入就近的服务区时,可把车停靠在安全路段,如直道、相对较宽路段,不要在弯道、桥梁等地停车,同时打开雾灯、示宽灯和尾灯。浓雾消散或视距恢复后,再驶离。
徐州广电编辑 | 王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