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广东省纪委监委和茂名市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和茂名市监委对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亦官亦商,违规经商办企业及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安排他人或者其他单位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靠环保吃环保,大肆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行政审批、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来源:茂名廉政
责编:梁立梅
初审:张仲昌
终审:邱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