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租赁权转让公告
[2024]第 204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受相关部门委托,拟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交易,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于本次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为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191.00平方米土地租赁权二十年。竞价底价88.15万元/年(含税)。具体明细以评估明细和展示的实物为准。
2、标的已经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详见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128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3、转让方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揭示;对转让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受让方对标的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依据。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及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转让公告所披露内容,完全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二、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3500万元人民币,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受让方必须在凌源注册公司,并承诺对租赁土地专场专用,用于供应转让方生产所需工业气体项目建设。
3、以上需提供的资料要加盖公章。
4、受让方须接受以下合同及协议:《工业气体供应合同》、《土地租赁合同》。
三、转让程序
1. 挂牌公告期限: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27日11:00。
2024年10月30日10:00启动自由报价;
2024年11月28日10:00启动限时竞价。
2、现场展示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27日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勘查地点: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
咨询电话:0421-6762333 18940530070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要件等必要的材料到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 103会议室(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获取初审意见(需提前48小时预约),初审通过后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0421-7290890)办理申请受让登记及电子竞价手续,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取得竞价资格。
4、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意向受让方应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27日11:00(以实际到账为准)转入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交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以银行对账单为准)。否则,报名无效。
5.本次交易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电子竞价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
https: www.unibid.cn/,操作程序详见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
www.cycqjy.com交易指南栏目)。
6、交易尾款缴纳:受让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根据转让方提供合同样本约定)交至转让方指定帐户、产权交易费用交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经转让方确认所有款项交清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7、受让方持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保证金返还通知单》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保证金不计息。
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持购买保证金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退款手续,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保证金无息返还。
四、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本次转让项目的产权交易费用由受让方按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收费标准全额支付。
2、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
3、在规定期限内由于受让方原因未缴纳交易价款、签订合同的,视为受让方自行放弃购买,构成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本次标的物另行转让。
五、免责声明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与权益云交易平台部分免责:
1、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如因相关资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
2、受让方应及时将保证金交纳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因竞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而导致受让方注册账户未被激活而不能参与报价的。
3、受让方应对自己的注册账户信息保密,并遵守《权益云交易平台使用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受让方使用。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4、由于受让方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交易中断的。
6、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