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人事事项!

时事   2025-01-02 10:31   江西  



政协鹰潭市第十届委员会增补委员名单
(2024年12月30日市政协十届十八次常委会议通过)

(共13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尹  萍(女,工商联界别)
乐  琴(女,农工党界别)
刘小龙(特邀界别)
杨清东(特邀界别)
汪  斌(特邀界别
张秀娥(女,中共界别)
陈仲毅(中共界别) 
邵子豪(共青团界别)
罗志辉(中共界别)
罗燕霞(女,农工党界别)
姜有明(中共界别)
琚新发(中共界别)
童金英(女,医药卫生界别)



















政协鹰潭市第十届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30日市政协十届十八次常委会议通过)

王静莉同志兼任政协鹰潭市委员会副秘书长;
姜有明同志任政协鹰潭市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况建军同志的政协鹰潭市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管玉青同志的政协鹰潭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吴后启同志兼任的政协鹰潭市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关于同意杨亮太同志辞去政协鹰潭市第十届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市政协十届十八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和本人申请,政协鹰潭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同意杨亮太同志辞去政协鹰潭市第十届委员会秘书长职务,并报政协鹰潭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关于同意吴皇云等同志辞去政协鹰潭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市政协十届十八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鹰潭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同意吴皇云、张序同志辞去政协鹰潭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职务,同意万挺春、刘林根、陈福云、徐晓东同志辞去政协鹰潭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辞去常务委员报政协鹰潭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同意王晓平、毕逸群、朱黎明、刘正良、刘辉、肖良芝、邱益斌、辛平、汪洋、张相生、胡琳、徐荣峰、唐绍勇、黄福康、赖美娟同志辞去政协鹰潭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关于免去潘陆平政协鹰潭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撤销其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4年12月30日市政协十届十八次常委会议通过)
鉴于潘陆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并涉嫌行贿犯罪,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鹰潭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免去潘陆平政协鹰潭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撤销其委员资格。

源: 天天鹰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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