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家饲养了一只哈士奇犬,名叫多乐。这只狗在他家已经生活了11年,已然成为了家庭中的一员。对待多乐,黄先生也是一直精心饲养,每月的狗粮开销就要800余元,还在固定的宠物店给它充了卡洗澡,每次也要260元。
今年5月11日,黄先生在上班途中突然接到父亲的电话。黄先生父亲称,两个多小时前他带着多乐到一直去的那家宠物店洗澡,可是在接到狗的时候,它的状态却非常差,已经奄奄一息,随后不久就死亡了。
对此,黄先生感到非常震惊,他当即向公司请了假,赶到了事发的宠物店。黄先生到店交涉并查看监控后发现,总共两个小时左右的洗澡时间,多乐在一小时左右就已经出现了不适反应,无法自主站立,然而宠物店的服务人员却是在完成吹毛护理等一系列流程之后,才将这一情况告知了来接狗的黄先生父亲。
狗狗骤然离世,黄先生无比悲伤,他认为,宠物店应该为爱犬的死亡负责,然而对方却只同意重新赔偿一只新的小狗。然而,对于黄先生来说,此刻的他已经不再想养一只新的狗,因为无法再承受类似的打击。
记者在网络平台搜索后发现,涉事的的宠物店是一家连锁企业。黄先生去的这家从今年年中开始出现不少差评,甚至有人评论“店长携款跑路”。记者随后来到了涉事门店,不过店铺员工却称他们都是新来的,无人了解事发当时的情况。
为了给如同家人一般的爱犬多乐讨个说法,黄先生状告宠物店,要求宠物店赔偿宠物的费用5000元、部分饲养成本16000余元,黄先生还特地强调,需要对方额外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2024年12月,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宠物店的法定代表人蔡先生也来到了庭审现场。他认为店员并没有违规操作,哈士奇的死亡是由于其本身年龄较大,已经接近了哈士奇犬的平均寿命。
不过宠物店的说法,主人黄先生一方却不接受。他认为他家的哈士奇平时一直精心饲养,日常状态并没有衰老的迹象,包括当日进店前还是活蹦乱跳的。更何况,作为专业的宠物店,理应在狗出现异样的时候迅速判断状态并反馈给主人,而这些涉事的宠物店都没有做到。
而最让黄先生无法接受的是,在最后将多乐送医的时候,店员舍近求远,放弃了5分钟车程可达的两个宠物医院,转而去了一家车程半小时的医院,他认为,很可能是因为在路上耽搁的时间太长,这才错过了抢救的时机。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了调解。宠物店方面同意赔偿黄先生宠物损失3000元,而对于黄先生提出的5000元精神抚慰金,他们选择了全额赔偿。在承办法官看来,之所以双方能够对精神抚慰金达成共识,这背后说明已经有更多的人认可宠物作为伴侣动物,不仅有财产属性,也有特殊的情感属性。
来源:案件聚焦
编辑:施雨
编审:魏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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