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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布《香河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订成果》
的通知
为加快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体系,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向数量、质量与生态管护并重转变,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办发〔2023〕17号)、《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推进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县开展了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订工作,成果均已通过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和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经香河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香河县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订成果》予以公布,自2024年12月12日起施行。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2日
一、香河县园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订成果
(一)园地定级结果
(二)园地基准地价内涵
1、土地权利:分别评估国有、集体权属下的承包经营权价格、经营 权价格。
2、权利年期:园地承包经营权、经营权年期设定为 30 年。
3、利用类型设定:统一按照二级地类设定,香河县园地仅涉及果园。
4、基准作物:园地以桃树(成熟期)为基准作物
5、估价期日:2023 年 1 月 1 日。
6、基础设施条件:设定为宗地外道路通达、通电、水源供给有保障, 宗地内土地较平整,有基本的排水与灌溉设施。
7、是否包含地上附着物:不包含地上附着物价值。
(三)园地基准地价结果
二、香河县林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订成果
(一)林地定级结果
(二)林地基准地价内涵
1、土地权利:分别评估国有、集体权属下的承包经营权价格、经营 权价格。
2、权利年期:林地承包经营权、经营权年期设定为 30 年。
3、利用类型设定:统一按照二级地类设定,香河县林地包括乔木林 地和其他林地。
4、基准作物:乔木林地以杨树作为基准树种,树龄为 4 年(中龄林), 每 8 年为一个轮伐期;其他林地不设置基准作物。
5、估价期日:2023 年 1 月 1 日。
6、基础设施条件:设定为宗地外道路通达。
7、是否包含地上附着物:包含地上附着物价值。
(三)林地基准地价结果
三、香河县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订成果
(一)草地定级结果
(二)草地基准地价内涵
1、土地权利:分别评估国有、集体权属下的承包经营权价格、经营权价格。
2、权利年期:草地承包经营权、经营权年期设定为30年。
3、利用类型设定:统一按照二级地类设定,香河县草地仅涉及其他 草地。
4、基准作物:其他草地不设置基准作物。
5、估价期日:2023年1月1日。
6、基础设施条件:设定为宗地外道路通达。
7、是否包含地上附着物:不包含地上附着物价值。
(三)草地基准地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