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朋人,临近中秋国庆,这份食品安全预警通告请收好

政务   2024-09-06 18:19   云南  



以下是正文



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4年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

预警通告

石食安办通告〔2024〕4号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为确保饮食安全,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温馨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食品安全,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谨防食物中毒,欢度祥和节日。


一、采购食品注意事项

1.采购食品应尽量在证照齐全的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大卖场、规范的农贸市场等食品销售点选购食品。不要在无证照食品摊点或食品摊贩处选购食品,不购买颜色、味道异常或来历不明的食品。


2.选购月饼时要查看月饼外包装上的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标识是否齐全,包装封口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胀。对一些现做现卖的月饼,购买时要观察加工和销售现场是否干净整洁,购买后要按照包装标签标示的方法贮存。


3.广大消费者应主动选择包装简约适度的产品,拒绝过度包装月饼和“天价”月饼,反对奢靡浪费。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包装成本,同时保证食品安全,不得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得售卖“天价”月饼,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营养健康、美味实惠、简约环保的产品。


4.选购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时应注意是否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不购买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购买包装破损或有霉渍、污迹的食品;购买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要适量;购买生鲜食品要确保新鲜;购买食品要索取并保留消费凭证。


5.选购散装白酒应当到有合法资质的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散装白酒经营者处购买,同时要仔细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或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在餐饮服务场所消费散装白酒时,要查看散装白酒有无合格证明文件。对不能提供合法来源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散装白酒,要保持高度警惕,尽量不购买、不食用。


6.购买进口食品时,应提高警惕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标识,避免购买无中文标识、来源不明、质量安全无保证的进口食品。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有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云智溯”二维码的,才能购买。食品生产经营者不采购、不加工、不销售禁止进口的以及无法提供合法进口证明材料的食品进行售卖。


7.网上购买食品、半成品或订餐时,要注意查看网络平台及卖家的资质、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卖食品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远距离订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蛋糕)等易变质食品。


二、家庭聚餐注意事项

1.容易变质的食品原料和熟食要在冰箱内储存;食品须烧熟煮透,饭菜应尽量做到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食品食用前彻底加热回烧。注意辨别食物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食用。


2.生、熟食品放置应严格分开,以避免交叉污染;同一场所或设施(如冰箱)内同时存放生、熟食品的,应按熟上生下方式存放,以避免熟食品受到污染。


3.不盲目“尝鲜”,尽量不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尤其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的人群更要重视。不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草乌、附片、附子、雪上一枝蒿、野生蘑菇、野菜野果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三、外出聚餐注意事项

1.要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较高、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吃感观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熟卤菜、生食海产品和凉菜冷食;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发胃肠道疾病。就餐后一定要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2.严禁各类餐饮单位将食品(食品原材料)与非食用物质混合贮存,特别是使用甲醇等醇基燃料的餐饮单位,要加强使用环节管理,应加入颜色进行警示,严格落实“五专一标识”(专人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容器、志用台账,外包装物明显标识“有毒燃料 严禁饮用”)管理,严防误将醇基燃料当散装白酒饮用。


四、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

农村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管理制度。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宴席食品安全全程负责,应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的报告义务,加强对农药、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及就餐场所放置有毒有害物质,严防因误食引发的中毒事件发生。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行政村(社区)要强化辖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红河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加强集体聚餐(宴席)散装白酒管理10条措施》各项要求,确保农村集体聚餐从原材料采购、加工到集中用餐均有乡、村协管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入户进行全程监督指导。指导群众科学烹调、合理膳食,强化宴席食品卫生督查,强化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责任承诺、现场督查、菜品留样、事故应急等制度,严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若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到附近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并向当地政府食品安全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保存好购物发票等有关凭证,尽量保留、维持外包装原样,及时拨打电话12315、12345提供线索或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3日







来源 |魅力石屏

责编|龙璟

审核|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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