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朋人 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来了!

政务   2024-08-30 16:09   云南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快推动云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地见效。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起草了《云南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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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工作目标

  在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面,力争2024年,全省报废汽车回收量同比增长20%以上,二手车交易量同比增长10%以上,废旧家电回收400万台以上,汽车报废更新补贴3万辆以上,汽车置换更新补贴12万辆以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100万辆以上,家电家居补贴100万台(套)以上,带动有关商品消费500亿元以上。

  在加力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方面,力争2024年,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2000辆以上,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2000辆以上,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100辆以上;组织老旧新能源公交车更新700辆以上,更换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1500块以上,推动交通运输设备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在加力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方面,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关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提标和扩范围的相关要求,争取2024年报废更新补贴农业机具 3600台(套)。



扩大支持范围,提升补贴标准

  《实施方案》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一并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补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更好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不断提高居民生活的品质。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将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1.5万元,增长了1倍及以上。此外,对老旧运营货车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等方面的补贴标准,较此前均有大幅度提升。


近期

省商务厅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

牵头研究出台了

4项加力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补贴直达消费者

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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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在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至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车的补贴2万元;对符合条件报废旧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的,补贴1.5万元。本次补贴不限品牌,只要符合条件,所有品牌都可享受;不限区域,可异地报废异地购车;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没有先后顺序;补贴没有名额限制,对符合条件的所有消费者全部补贴。

  补贴申领方式:消费者完成旧车报废、新车购买及注册登记后,可通过多种渠道申领。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行申领;电脑端可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领。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在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云南号牌旧车,并在云南省内购买新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个人消费者购买的新车类型和价格分档给予补贴。

  第一档:新车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车每辆补贴5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7000元。

  第二档:新车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2万元。

  第三档:新车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3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8万元。

  第四档:新车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5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2万元。

  个人消费者每转让1辆旧车并购买1辆新车可申请1次补贴,每人最多可申请3次补贴。同一辆旧车及同一辆新车只能申请1次补贴。同一辆新车不能重复享受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无时间先后要求。

  补贴申领方式:消费者完成旧车转让、新车购买及注册登记后,在“云南省商务厅”微信公众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入口进行申领。



家电家居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在2024年8月28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购买以下15类家电家居产品给予补贴,分别是:电冰箱类(含冰柜)、洗衣机类(含洗烘一体、烘干机)、电视机类、空调类、电脑类、热水器类(含太阳能热水器)、家用灶具类、吸油烟机类、洗碗机类、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马桶类、微蒸烤一体机类、净水器类、智能门锁类、手机类等。

  补贴标准:对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不含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门锁类、手机类)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15%的补贴,其中,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对购买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门锁类产品给予最终销售价格15%的补贴,手机类产品给予最终销售价格10%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其中手机类不超过600元)。销售价格以在云南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

  补贴申领方式:补贴以电子抵用券形式发放。消费者选定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后,通过第三方平台领取电子抵用券,支付时结算平台核算补贴金额并自动核减。电子抵用券领取后24小时内有效,如过期未使用可重新领取。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叠加。



电动自行车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2024年9月初至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省商务厅公告为准),个人消费者在云南省注销本人名下云南号牌电动自行车,并在云南省购买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注销车辆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须在补贴政策正式实施日(不含当日)前。补贴标准以《2024年云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待发布)为准。

  补贴申领方式:个人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交本人名下电动自行车注销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取补贴资格。购买新车支付款项时结算平台核算补贴金额并自动核减。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政策叠加。



来源 |魅力石屏

责编|龙璟

审核|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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