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之际,银川中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进一步增强干警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宣誓现场,在庄严的氛围中,全体人员列队站立,面向国旗,齐声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银川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宁霞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握拳,领诵誓词,全体干警齐声跟诵——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誓言铿锵有力,字字千钧,彰显了全体干警对宪法的尊崇和敬畏,对肩负职责的郑重承诺,以及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的坚毅决心。
开展宪法宣誓仪式既是一次深刻的宪法教育,也是一场生动的法治实践;既是一份荣誉,也是一份诺言,更是一份责任。面向国旗和宪法许下的铿锵誓言,是初心使命的再宣誓,是接续奋斗的再出发,必将激励全体干警依法履职尽责,不辱神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创造新业绩、展现新作为。
文源 | 银川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