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身边事丨吴中禁放区域,有调整!

民生   2025-01-24 17:04   辽宁  

春节将至

绚丽的烟花为节日增添许多喜庆氛围

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一种期盼、向往

但集中燃放烟花爆竹

不仅会影响身体健康、环境质量

还可能引发火灾、危及人身安全等事故

请注意!吴中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有调整!



根据《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规定

苏州市吴中区禁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域如下

⇩⇩⇩
















禁放区范围:长桥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越溪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城南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太湖街道办事处管辖全域,金庭镇全域;




新增木渎镇部分区域为禁放区(2025年1月10日起施行),具体为:木渎镇枫灵路以北、金山南路及寿桃湖路以西、张金浜路以南、天平山森林防火通道以东。


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地点

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二)火车站、汽车站、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集贸市场、商场、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四)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


(五)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六)军事设施保护区、物资储存仓库。


(七)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八)建筑物内部、高层建筑周边。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非禁燃禁放区域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也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如有组织烟花燃放等活动的,应做好变更、改期等相关工作预案。



为了让大家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度过一个平安喜庆、文明祥和的春节

我们在此发出如下倡议


一、不在禁放区内违法燃放,不通过网络平台、微信朋友圈等途径违规购买烟花爆竹。


二、主动向家人、朋友、邻居宣传禁放政策,选择低碳、安全、环保、文明的喜庆方式,共同倡导安全文明过节新风尚。


三、发现在禁放区内违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以及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违法营销信息的,主动向属地应急、公安部门举报,及时劝阻和制止,协助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请收好!

这份烟花爆竹安全提示!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请大家携手共进

选择电子鞭炮礼花、喜庆音乐、灯光秀

悬挂灯笼、鲜花,无人机表演等其他方式

营造平安、喜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倡导绿色、低碳、健康过节

共同呵护最美吴中!

转自:吴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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