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男子遭遇交通事故医院救治!医院将其告上法院

民生   2024-12-22 11:07   江西  

近日,莲花县法院成功审结了一起医疗服务合同案件,在该案中,法院依法对经济困难的被告实施司法救助,切实为被告排忧解难。

01

案情回顾

8月11日,陈某不幸遭遇交通事故,被摩托车撞倒在地,伤势严重。莲花县医院在事故发生当日,迅速派遣医护人员前往现场,将陈某紧急接至急诊科进行救治。经过一系列详细的检查后,鉴于陈某的病情极其危重,其家属于当天便将其转至市医院。8月19日,由于市医院的医疗费用相对高昂,陈某的家属考虑到经济压力等因素,又将陈某转回了莲花县医院继续治疗。当日,陈某家属通过医院自助机缴纳入院预交金5000元。9月3日,陈某经治疗无效死亡。期间,陈某在莲花县医院实际住院时长共计15天。经过核算,扣除之前缴纳的预交金额后,仍有部分医疗费用尚未支付。莲花县医院在陈某治疗结束后,多次向其家属催款,但均未得到有效回应,无奈之下,莲花县医院遂诉至法院。

02

法院审理

莲花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定,莲花县医院收治陈某入院治疗,双方已构成合法有效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陈某接受了医疗服务,理应支付相应费用。被告唐某与陈某系夫妻关系,依据法律规定,陈某生前所欠医疗费用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唐某应承担共同偿还责任,法院对此予以支持。


对于陈某的三个儿子(其他三被告)的责任承担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承担被赡养人的医疗费用是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赡养人不能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因此,法院依法判决四被告对涉案医疗费承担清偿责任。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院了解到四位被告生活本就困难,因救治陈某更是陷入艰难境地。经审查,法院认为其符合救助条件,遂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缓解了被告的生活压力,让他们在困境中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与关怀,也为这起案件画上了一个既彰显法律权威又饱含人文温度的句号。

03

法官寄语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一头牵着群众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这是对司法救助工作最为贴切的描述。下一步,莲花县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理念,在审判过程中坚持情理与法理并行,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及时回应困难群众合理诉求,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

来源:莲花法院

注:转载文章标注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部微信:lhzx7221302      

本站声明:我们历来尊重和支持原创,部分图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见谅联系我们删除

小编工资已与此挂钩,一赞五分钱,求!打!赏!

莲花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莲花本地16万小伙伴都关注的生活平台,提供本地资讯、商企、市场分类信息、论坛和网络技术支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