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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8日下午,常州市医学会召开医学伦理学分会成立会议,会议应到26人,实到24人。市医学会常务副会长郑培新到会讲话,秘书长郭建忠主持会议。
郭建忠秘书长对医学伦理学分会的筹备情况、主要要求以及第一届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等作了说明,郑培新常务副会长宣读了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根据《常州市医学会章程》和《常州市医学会专科分会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会议选举产生了由26名委员组成的医学伦理学分会第一届委员会。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刘琰当选为主任委员,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左立、常州市中医医院林冠凯、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张海燕当选为副主任委员,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程海霞兼任秘书,刘琰作表态性发言。
成立常州市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是为了搭建我市医学伦理审查工作者交流学习的平台,促进人才培养,帮助解决医学上遇到的道德困难,向医务工作者普及医学伦理知识,从而保障更多、更先进的医疗新技术、新药物、新器械等造福于患者,造福于人类。
分会今后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学术交流,密切全市各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间的联系与协作;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医学伦理知识宣传,提高人民群众伦理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发现、推荐和培养优秀伦理学人才;加强与省级医学伦理学分会以及兄弟城市医学伦理学分会的沟通和交流,同时承担我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
成立会议结束后,主任委员刘琰立即主持召开了分会第一次学术交流。
刘 琰,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江苏省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委员
(姓氏笔画为序)
左 立,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科技处处长,主任医师,博士后
张海燕,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副主任,主任药师
林冠凯,常州市中医医院消化科副主任,副主任中医师,博士
(姓氏笔画为序)
于静萍,常州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主任医师,博士
王 舟,常州市德安医院科教科科长,主任医师
王 静,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健康管理教研室副主任医师
朱雅俊,金坛第一人民医院肿瘤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江凯华,常州市儿童医院科教科副科长,主治医师
李 琴,常州市口腔医院科教科科长,副主任医师
杨 啸,常州市金坛区中医医院医务科科长,主治医师
杨 敏,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务处处长,主任医师,博士后
杨妍华,常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科教科科长,副主任中药师
吴 凯,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科教科科长,主任医师
陈 苏,溧阳市人民医院伦理办主任,助理研究员
金 枫,常州市武进中医医院,科教科助理研究员
承 卡,常州市中医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主管药师
耿 玲,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副书记,副研究员
黄 芳,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科副研究员
黄泽宇,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科教科副研究员
蒋建波,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04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
蒋桂花,溧阳市中医医院,医学伦理办公室讲师
程海霞,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科技处副处长,副研究员
储梦迪,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秘书,技师
曾景福,常州西太湖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霍 丹,常州市肿瘤医院科教科副科长,副主任药师
程海霞(兼)
编 辑:马梦佳
责任编辑:郭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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